初中时幼稚之笔,未完结,但是实在年代久远回忆不起后续了。
见谅。
正文:
读当年明月同志的那一系列的最后一本,我大概花了三天时间。
书还算厚,但是相对于我读小说的效率来说是很低的人,基本上我是一天至少解决一本。
我不了解明史,或者是说我不懂历史,虽然我学过,但那廖廖数页不足以概括全部。
当年明月的书,很幽默,他自己也说很幽默,的确。
我认为历史这种东西就是要用自己的话写给别人看或说给别人听才有韵味,不仅是历史本身,还有融入作者自己的偏见的韵味。
看史书史料,整篇整篇的文言文,枯燥无味的语言,还要成千上万的省略句判断句,什么句什么句的,结构不完整,本想学点东西,自己还要这补那补,东猜西猜。
我不喜欢。
在这一部中,我记下了如下几个细节:
1.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
2.成功只有一个——按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3.气节。
这些字并不多,但令我感悟颇深,我可能会因此而爱上历史,因为它有摄人心魂的魅力。
——end
现在来看这些文字,总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并不是指内涵,而是想起当时的初中生却想摒弃稚嫩的笔法,妄想去显得成熟。
当翻箱倒柜的找出这篇文章之前(姑且称之为文章),我确实并没有如其所想的爱上历史,事实上我高中历史挺差劲的。
并且我压根儿就忘记了我写过这么一篇文章。
但是,现在看来,我的确看到这么一篇稚嫩的文章,仍然有一种想要去了解历史的冲动,证明它还是成功的。
那我就把它摘录下来,以此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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